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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食與回收廚餘座談會 一個方法教民間商界免收垃圾徵費

2021年09月06日

救食與回收廚餘座談會 一個方法教民間商界免收垃圾徵費

撰文:莫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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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法案上月底獲立法會通過,按污染者自付原則下,製造越多廢物,便需支持更高垃圾費,有團體今日(4日)舉行座談會,由環保署官員,回收食物企業及蔬果商戶分享減廢經驗,有與會者指單單依靠地區組織回收廚餘並不足夠,還要依賴環保大使互相補位,當中以西區副食品市場最為見效,環保署則指工商業製造廚餘所佔百分比較大,若相關徵費落實,未來會推動商戶響應廚餘回收,相關收費可獲豁免。

香港遊樂場協會今日(4日)在旺角舉行與回收廚餘及救食的座談會。(莫家文攝)
大嘥鬼中途出場以推動環保基金社區惜食大使的決心。(莫家文攝)
環保署高級環境保護主任鄧慶佳表示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法案落實後,會有18個月讓巿民及商戶有充足準備。(莫家文攝)
與會者指西區副食品巿場有兩家回收食物企業及環保大使互相補位,值得其他公眾街巿或油麻地果欄借鏡。(莫家文攝)

邀請回收食物企業、商戶及官員出席

共享食物基金今日在旺角舉行「地區救食挑戰與展望 建構社區剩食善用系統」座談會,討論如何便利商業剩食捐贈、建立《社區剩食善用網》及都市固體廢物徵費法案落實過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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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考慮捐出食物的商戶角度

共享食物基金主席歐陽寶珍表示,若要鼓勵商戶捐出多出食物或蔬果,首先要從不要與民爭利的角度出發,若菜檔捐出蔬菜後,回收企業立即在當區派發予巿民,自然會減少區內消費,形同傷害商販利益,故「當區回收不應當區派」,才能長做長有。

環保署高級環境保護主任鄧慶佳表示,立法會上月底通過《2018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後,會讓商戶及巿民有18個月的「適應期」,即使真正落實措施,只要商戶願意主動捐出剩食廚餘予回收企業或政府設立的紫色廚餘回收桶,相關剩食產生的重量將不計入垃圾徵費內,而公眾有意循民間回收廚餘,亦可由屋苑或法團透過環保基金申請撥款資助屋苑安裝就地廚餘堆肥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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